第三条

有效

城市绿化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管并重、全民参与,注重自然山水风貌保护,体现地域历史人文特色。

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