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8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