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对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拟定湿地名录、划定湿地保护范围、制定湿地保护利用方案、评估湿地资源等进行论证。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