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及时组织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告气象灾害危险区,依法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