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章 监测、预报和预警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快速发布。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向社会统一发布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同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