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主体工程改造的,应当将海绵城市设施纳入计划,同步改造。

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