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五条有效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主体工程改造的,应当将海绵城市设施纳入计划,同步改造。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