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统筹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资源,促进企业承接和转化省医学科学院医疗卫生科技成果,支持中原医学科学城内研发的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进入医疗卫生机构使用。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