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和管理第十一条有效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9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