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促进小米产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小米品牌的保护,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开展跨区域执法协作和维权援助,维护小米市场秩序。地方法规 ·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