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