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热线工作机构应当对诉求受理与办理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对社情民意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等进行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数据分析研判,定期形成分析报告,为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提供决策参考。

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