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设置水下管线未设置明显禁锚标志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