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海上搜寻救助第三十七条有效船舶、海上设施发生溢油或者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立即向海上搜救中心报告。海上搜救中心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救治受害人员,控制危害源,减少环境污染。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