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六章 其他方面容貌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市民应当遵守市、县(区)人民政府关于文明祭祀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区域和指定的焚烧炉内焚烧祭祀用品。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30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