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水措施第二十条有效公共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推行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对公共供水管网等供水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管网巡查,发现漏损及时维修、改造。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