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有关单位应当做好大景区内所属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维护、环境卫生等工作。

大景区管理机构应当督促权属单位提升美化建(构)筑物外立面整体形象。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