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绿色矿山建设促进条例第三条有效绿色矿山建设,应当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建设、社会监督的原则。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3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