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绿色矿山建设促进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3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