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应当坚持政府引导、规划先行、保护优先、社会参与、合理利用、活态传承、兼顾发展的原则。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