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四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午间是指中午十二点至十四点之间,夜间是指晚上二十二点至次日六点之间。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