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自治县革命遗址遗迹的保护管理,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