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并推广使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用于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物业管理相关信息公开和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处理等。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应当纳入市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平台。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与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建立不动产信息共享制度,确保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所需不动产及其业主信息真实、合法。鼓励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利用互联网等开展物业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