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