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八条有效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维修养护义务。物业出现国家、省、市规定的必须维修养护的情形时,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履行维修养护义务。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