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维修养护义务。物业出现国家、省、市规定的必须维修养护的情形时,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履行维修养护义务。

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