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第四条有效郑州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双槐树遗址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遗址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巩义市人民政府负责双槐树遗址保护工作。双槐树遗址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遗址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