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十六条有效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同步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地方法规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7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