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城乡建设行为,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7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