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第七条有效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牵头制定机关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负责报送备案。地方法规 ·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2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