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第七十三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6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