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个人作出五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作出二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