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四章 机构养老服务第三十条已修改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与服务、运营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职业、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的岗位,其从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资格。养老护理员应当接受专业技能培训。养老机构应当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养老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9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