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四章 机构养老服务第二十五条已修改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养老机构相关规范,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民政部门备案。市、旗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服务。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