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三章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第十五条已修改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重点独居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辖区内老年人基本信息摸查、定期探访等工作,自行组织或者委托养老服务组织采取上门探视、语音视频等方式,定期对失智、失能和部分失能、高龄等独居老年人的生活状况进行巡访,及时提供相应援助。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