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条已修改养老服务设施应当按照公共配套设施和老年人设施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进行建设,符合环境保护、无障碍设施设置、交通空间、紧急疏散、应急救援、消防安全等要求。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