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环城水带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利用第二十条有效进入环城水带的游人应当遵守环城水带管理制度,文明游园、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