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有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归档留存有关资料,定期将审批情况报有关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