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花儿保护传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花儿的保护传承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保护传承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保护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对花儿保护传承工作的扶持和帮助。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6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