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七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主要街道、重点区域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建成区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