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川剧艺术表演团体开拓演出市场,开展驻场演出、巡回演出、展演汇演等。鼓励川剧艺术表演团体、艺术研究机构和个人参加重大艺术赛事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对获取奖项的,鼓励川剧艺术表演团体给予配套奖励。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