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将实验动物科普工作纳入科普发展规划,利用科普基础设施、科普产品、科普作品和信息技术等推广普及实验动物科学知识。

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采取资金资助、政策扶持等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建设科普场馆、设立科普基金、开展科普活动等形式投入实验动物科普事业。

鼓励和支持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等方式开展科普活动。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