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绿色发展第四十五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在闽江、九龙江流域实施重点行业和重点用水单位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产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原则,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促进节水型行业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