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