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景泰蓝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传承第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景泰蓝文化资源实行名录保护制度。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自治县景泰蓝文化资源进行普查,经由个人申请、专家论证,拟定景泰蓝文化资源保护名录建议名单,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对列入景泰蓝文化资源保护名录的保护对象,应当建立档案和相关数据库,实行信息共享,除依法保密的以外,应当向社会公开,供公众查询。地方法规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