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创作、项目补助、提供设施、设立基金、成立机构、学术研究等形式,参与自治县景泰蓝保护、传承、创新、发展和促进等活动。对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褒奖。

地方法规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