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景泰蓝企业项目立项、信贷、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指导和帮助景泰蓝企业依法享受税费优惠、资金扶持等政策。

地方法规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