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依法制定和组织实施自律性规范,组织业务培训,调解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协助住建主管部门开展有关监督管理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