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沿海防护林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沿海防护林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保障沿海防护林生态安全,改善沿海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3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