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有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