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发挥其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突出地方特色,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2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