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煤矿安全智能化建设促进条例第二条有效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安全智能化建设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